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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18-09-26浏览次数:

为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年”发展,建设一支职业素养优良、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学校决定实施“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月”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及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学校引导与教学单位落实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跟踪指导相结合、理论探讨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对青年教师加强系统培训,使其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综合执教水平,建设一支适应“高水平有特色综合性大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

二、组织实施

培训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每期培训结束后,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对参加培训的青年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及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备案,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范围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近5年新入职的承担本科生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青年教师;各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认为需要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的其他教师。

四、实施项目

(一)实施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项目(10月份)

实施目标: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通过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跟踪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教风学风和敬业精神,培养其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能力、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能力、教学组织和评价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交往能力等。

实施单位: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单位。

实施方式:教学单位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教学导师。教学导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效果突出。每位教学导师以指导不超过3名青年教师为宜,集中指导期一般为1个月(以后也可以作为长期指导教师)。教学单位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不超过指导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担任青年教师教学导师。

导师职责:在指导期内,导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全面负责,通过听课评议、审核教案、交流指导等形式,对青年教师在师德教风、学情研究、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讲课技巧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2)听本人指导的每位青年教师讲课不少于3学时,审核青年教师备课教案不少于2次,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3)组织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进行不少于1次公开课并积极反馈交流,提出改进意见。

(4)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月结束后,导师向教务处提交本人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学期工作书面记录。

青年教师职责:在指导期内,青年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和导师共同制定本学期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听导师及同行教师的课不少于3学时,虚心学习体会其他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

(3)根据导师和学校的安排,进行不少于1次教学公开课(每次1学时),虚心听取听课教师提出的指导、改进意见。

(4)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月结束后,认真撰写个人教学工作总结。

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检查青年教师听课记录并存档,学校组织抽查。

(二)观看网络精品课程(10月份)

实施目标:使青年教师了解当前教育新理念,掌握新技术,熟悉学科专业同行教学情况。

实施单位: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实施方式:所有参加培训的青年教师均需观看由教务处指定的网络精品课程,每位教师至少观看师德师风、教学理念、信息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论、专业公开示范课等五大模块中各1门课程,多者不限,其他类型课程也建议观看。

(三)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化教学(10月上旬)

实施目标:加强青年教师学习先进教育理念,培训其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交流、处理、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对接首届山东省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

实施单位: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实施方式:采取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的方式,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等形式进行培训。

(四)优秀教师教学观摩和研讨项目(10月中旬)

实施目标:使青年教师在同行教师的示范和指导下接受课堂教学的规范训练,帮助其客观了解自身在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方法,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实施单位: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单位。

实施方式: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时间安排,选拔不少于2名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分别讲授1节专业课,教学单位所有需轮训的青年教师观摩(确实不能参加的须经教学单位批准)。观摩后现场进行公开评议,青年教师发言并撰写心得,提交教务处存档。

(五)青年教师示范课检查督导(10月下旬)

实施目标:检查青年轮训教师的执教能力和授课质量。

实施单位: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单位。

实施方式: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随机进入青年教师教学课堂,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听课组将向教学单位及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反馈听课结果,反馈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考核职称评审、职称考核、教改项目申报等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教学与研究评估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文、理科组长,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成员的“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工作

教学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制定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规划,合理安排青年教师和教学导师的工作任务,对教学效果较差的青年教师进行强化培训和重点指导。把学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逐层安排落实到位,并结合教学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本教学单位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切实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作为学校、教学单位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大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

学校投入经费用于支持“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加大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并制定本单位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四)加强过程检查,做好项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计划实施过程中,学校领导、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对项目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本教学单位的各个实施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定期进行考核总结,发现不足及时改进完善。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将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整理汇总,形成我校青年教师培训成长的长效机制。

六、材料提交

1. 附件1:“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月”参训青年教师信息汇总表.xls。所有参训教师请加入“曲园青年教师群(903688030)” ,以便交流学习。

2.导师指导青年教师的学期工作书面记录(统一配发听课记录本,活动结束后提交)

3.青年教师听课记录及个人教学工作总结(统一配发听课记录本,活动结束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