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 试 人 须 知
1、每个考场内应试人2人,室外待测人员不得超过3人,其余人员在候测室等候。考场的工作人员负责提醒和引导应试人,保证按时到达考场,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试人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测试表上顺序凭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在前一人开始测试前抽签,不得改变抽签号,按抽签号准备相对应的测试题。在考场内现场准备8—10分钟,等前一人测试结束,测试员告知测试开始方可读题。
3、测试全程录音。应试人测试时应声音洪亮、清晰,语速适中,所有规定的材料都要读。单字、词语的声韵调准确;朗读时漏读、增读、改读、停连不当、不流畅(包括回读)、超时均酌情扣分;说话必须在3分钟以上,说话题目是同一套题上的,说话应流畅。
4、应试人员拿起话筒放在靠近脸部,不要靠近嘴边;在测试读题前应先报出自己的姓名、单位(院系名称)、所抽测试题号;各题不读标题,直接读内容;朗读材料读到//;说话要测试员说停才停住,不能自行停住。
5、单字、词语、朗读时声韵调读错的字多,方言太重、语感太差、语言不连贯、停顿时间很长、说话时间不足,不遵守测试要求的,成绩可定为三级。
6、进入考场时不得带入自己的书面材料和书写工具,使用考场上提供的测试用书进行准备和测试,不得在测试用书上涂写或作标注。
7、应试人应自觉遵守测试纪律,维护测试秩序。不得在测试室周围大声喧哗。测试时不得故意拖延测试时间或中途离开,不得带走试题,不得扰乱考试秩序,要尊重测试员,不得向测试员询问测试成绩。所有人员进入测试工作室均应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 根据教育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应试人违反测试规定的,取消其测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8、对测试出一级乙等的,要报省语办审听后方可确定;测试成绩为三级的,下学期可随院(系)组织的测试报名补测。
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