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
在笔试基本分数线(由招考办公室确定)以上、分学校按职位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4比例的职位,按基本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需进行技能测试的职位在基本分数线以上、分学校按职位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6比例的职位,按基本分数线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 )和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㈢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2006年省“三支一扶”毕业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进入面试人员在
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和英语水平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2007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提交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2006年省“三支一扶”毕业生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弃权。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中出现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
㈣面试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部分职位(详见职位条件和要求)增加技能测试。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为保证面试质量,提高效率,便于监督,面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有关面试的具体事宜在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
增加技能测试的职位,按面试、技能测试各占50%加权计算百分制总成绩(下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