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体检和考核
1.暂定
体检时需提交的材料: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2.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学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学校考核暂定时间:
体检、考核中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㈥公示、录用
体检、考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和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给《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规定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领导与监督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有关规定,对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试过程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2008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毕业生工作咨询电话:0532-88767661,监督电话:0532-66606138;0532-66606139,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注: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开始受理报名前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