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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24-09-11浏览次数: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和学科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要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利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照“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五)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组织管理

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细则的制定,监督和指导本学院推免各环节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平均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且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前20%。

(六)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等专项推免计划的学生除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各相关计划实施文件的要求。

四、名额分配

学院充分考虑各学科专业的差异,在各专业间统筹考虑计划分配方案,普通推荐按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的120%进行拟推荐。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充实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9号)要求,学校单列部分计划用于体育教育(师范)专业推荐优秀生源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通过本科与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中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未来优秀教师。

此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按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的100%仅面向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专业进行拟推荐,并且接收专业为本院全日制(非定向)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专业学生仅可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体育教育(师范,不含公费师范生)专业学生可以申报普通推荐计划和卓越中学教师推荐计划;其他专业学生仅可申报普通推荐计划。

五、组织要求

1.在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等内容,以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

(一)在满足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等内容,以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推免学生,专业考核成绩按满分计:

1.学科竞赛类。本科学习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见附件2)并获得规定位次的个人奖励,A1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A2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

2.体育竞赛类。体育类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在国际比赛(国际比赛只限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派出参赛,不含邀请赛)或全运会、全国顶级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等全国比赛取得(羽毛球、乒乓球、射箭、足球、篮球等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须为绝对主力)或在省运会、省学生运动会等比赛中获得以上项目冠军。

2.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合理设置专业考核各测评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专业考核测评指标与计分细则》附后),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二)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合理设置各测评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院推免生测评指标体系在《专业考核测评指标与计分细则》中明确。专业考核工作中,要注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在学分绩点和专业考核成绩基础上,学院计算出推免生的最终综合成绩和综合名次,其中学分绩点在最终综合成绩中所占比重为90%,专业考核成绩所占比重为10%。

推免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第一步,计算学分绩点成绩。学分绩点成绩=(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5)*10;第二步,按照体育科学学院专业考核计分细则并通过专家答辩审核确定专业考核成绩;第三步,按照学分绩点成绩占90%、专业考核成绩占10%计算推免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名次确定各专业推荐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六、工作程序

(一)学院公示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二)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三)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通过专业考核等程序,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

(四)在专业考核中,涉及科研成果、竞赛获奖成绩测算的,需学生提交论文专利、竞赛成绩、获奖及排名等证明材料,成果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论文须提供原件(用稿通知不在计算范围),SCI、SSCI等外文期刊须提供检索证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论文专利、竞赛性质、奖项等级和奖励内容审核确认后,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审核通过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主要考查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并给出本项指标测算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学院按最终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拟推免学生名单、专业考核中各类申请及专家组意见等材料公示3天。

(六)学院将满足平均学分绩点推荐范围但未被推荐的学生及原因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序表》中,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要签字确认。

(七)学院将拟推免学生汇总到《曲阜师范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中,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学校根据学院推荐顺序和推荐名额确定最终的推免生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九)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七、日程安排

(一)9月6日前,学院公示本单位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通知学生查看本年度学校相关推免通知文件。

(二)9月10日前,学院组织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申请。

(三)9月11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细则。

(四)9月13日前,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选拔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五)9月14日9:00前,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六)9月15日-21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七)9月22日以后,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的推免生网上注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八、其他

(一)推免生推荐、接收录取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2025年推荐工作于2024年9月28日前结束,2024年9月29日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10月20日前结束。

(二)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三)为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设立举报电话:0537-4456524。举报邮箱:qstkyyjs@163.com。


体育科学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