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对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学院将本着“严进严出”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规划,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讲学,组织学生到国内外优秀教学科研机构访学,使“卓越班”的学生能受到良好的综合培养,在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同时,让“卓越班”学生在毕业时的综合能力素质,达到全国体育学类专业毕业生中的领先水平。根据《曲阜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如下选拔与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沟通及时。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参考高考文化、体育成绩和大学入校后相关专业课成绩,通过公开考核选拔,尤其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察。
二、选拔数额
每一届选拔30人的卓越人才独立教学班。从体育教育专业及学院其他专业中进行选拔,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至少占70%,学院其他专业不超过30%。
三、选拔对象与条件
1.选拔对象
曲阜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一年级体育类类本科生,以体育教育为主,自愿报名。
2.报名条件
(1)大学期间专业理论课成绩排名所在专业前50%;
(2)大学期间专业外堂课成绩在50%以内的学生;
(3)品德优秀,尊敬师长,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目前未有不及格课程;
(4)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知识面,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运动技能和浓厚的科学研究兴趣,在体育学科方面有较大发展潜力,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选拔程序与考核办法
1.学生报名,并填写《体育科学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学生选拔申请表》。
2.资格审查。
3.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
面试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综合评测,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左右。
4. 录取
按照选拔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录取名单。选拔综合成绩=高考成绩(10%)+大学期间专业课成绩(30%)+面试(60%)。
5. 初选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
6. 公示无异议后,成立“卓越班”。
五、考核与管理
1. 参加“卓越计划”的学生,单独编班,有独立教室,由学院负责管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为成员的卓越计划培养领导小组,统筹全院教学、师资等资源,开展培养计划的制定、导师的配备,班主任选派等工作。
2.进入“卓越班”的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退出。退出“卓越班”学习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参加“卓越班”的学习。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1)连续两学期内累计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
(2)在专业学习期间,出现考试违规者,取消其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导师综合评价表明学生不适宜继续参加“卓越班”学习,并经学院研究批准的。
4.学生若确因客观原因,难以适应“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可以书面提出申请退出试点班,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退出。
5.批准退出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转入同专业普通班继续学习,在“卓越班”学习过程中已取得的学分,可在转入专业中根据有关规定认可。学生毕业资格按照同专业普通班要求审核。
六、本办法由体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