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团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共青团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曲阜师范大学 发布日期: 2018-09-29浏览次数: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曲师大团字2018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评选和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和优秀团支部是我校共青团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一代青年的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展现我校团员青年先进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崭新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成长,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稳步发展,经研究,现开展20172018学年共青团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比例及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团员和各团支部。

2.评选比例:优秀团员为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为团员总数的2%,优秀团员标兵为团员总数的1%,优秀团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0%。优秀团支部作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单位,参与2019年五四评选表彰活动。

3.根据社团举办活动的质量与数量、社团团支部建设与运行情况,参照《学生社团团支部考核评优细则》的规定,给予社团团支部一定数量的评奖评优名额,原则上不与学院重复表彰。

4.评选要求详见《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曲阜师范大学共青团评优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在考量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初选名单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对于不符合评选程序、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社团团支部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进行,经校团委研究审核后,在社团和初选人所属学院一并公示。相关材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整理报送。

3.各学院需上交评选情况说明材料(包括评选程序、日程安排、评选结果的总体情况)、初选人员名单(Word文档,按奖项类别分开)、各类奖项登记表和汇总表各一份(表格见附件,也可在青春曲园网站下载),加盖学院团委印章后,于1017日前报校团委(曲阜校区报大学生活动中心411室;日照校区报留学生会馆2105室),同时将初选人员名单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fsfdxtw@163.com

4.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将评选结果发文公布,进行表彰。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共青团评优数量分

配表

2.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

3.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4.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团员标兵登记表

5.曲阜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6.曲阜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汇总表

7.曲阜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团干部汇总表

8.曲阜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优秀团员标兵汇总

共青团曲阜师范大学委员会